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区域质控中心交叉评价的通知
2025-10-3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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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区域质控中心交叉评价的通知
各区域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全市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水平,改善终末期肾脏患者预后,根据《重庆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渝卫发〔2023〕45号)要求,按照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年度质控工作安排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将于2025年11月至12月进行区域质控中心交叉评价,请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质控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由区域质控中心根据工作时间自行安排,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评价方法
1.各区域质控中心在本区域质控专家组成员名单中抽选2-3名专家组成员,加上本区域质控中心主任及秘书组成评价小组。由本区域质控中心主任担任评价小组组长,质控中心秘书担任评价小组组秘书。检查组秘书负责记录并整理资料,不负责质控评价工作。
2.质控评价小组按照重庆市腹膜透析室(中心)质控评价表(附件)进行评价。按照渝西⇔渝南、主城区⇔渝东北、渝东⇔渝东南顺序进行。
3.各区域质控中心需对交叉评价区域2家腹膜透析中心进行质控评价。
4.质控评价结束后,现场反馈检查意见,各医疗机构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区域质控中心秘书在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将质控评价相关资料发送至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邮箱:cqpdzk@163.com。
重庆市腹膜透析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25年10月31日